四川一居民双微信号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,其行为有多恶劣?
男子用两个微信号来隐瞒自己的行程,如果当时他患上了新冠 ,随时会导致病毒向外扩散,还会把病毒传染给更多的人,这一举动是非常恶劣的 。疫情期间我们应该要严格的遵守好当地的防疫要求,配合好当地的防疫工作 ,而不是绞尽脑汁的想着各种的方法隐瞒自己的行程,到处乱跑。
近日,四川凉山州一居民小毅(化名)利用双微信号隐瞒上海的旅住史回老家看病 ,因为扰乱当地的疫情管控,被凉山州当地的警察刑事拘留。小毅几天回家看病时,为了逃避疫情管控 ,他居然别有用心地想到了利用双微信号来躲避自己的行程轨迹。结果,他那红码依然被公安机关发现 。
疫情旅居史怎么界定?
1、天旅居史是指在过去7天内,是否曾前往或逗留在境外国家或地区。这一时间框架基于新冠病毒的潜伏期2-14天 ,确保较好反映携带病毒风险。入境时,需接受检测和隔离以避免病毒传播 。部分国家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或进行病毒检测。特殊情况可能延长隔离观察时间,以应对接触感染者的情况。
2 、旅居史是指个人及其家人的行踪自我申报 ,以帮助相关机构评估感染风险 。如果在高风险地区停留过,存在一定的感染可能性。为了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,维护疫情防控秩序,每个人都应如实报告健康状况、行踪及接触人员等相关信息。
3、在一个地方停留24小时以上才算旅居史 ,因为旅居史是在某一段时间内,个人在外地的居住行程,一般是个人在外地呆上24小时以上才算 ,且报备个人旅居史时也需要出示旅居史证明 。旅居史也就是指旅游居住的经历,如果只是乘坐火车或其它交通工具经过了某个地方,但是没有下车观赏或者居住 ,则不算旅居史。
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犯法吗?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,故意传染给他人的 ,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,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,并且依据犯罪情节判刑。明确11种危害疫情防控行为 ,如构成犯罪,将予以重点打击 。
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,危害公共安全的,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故意传播病毒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法律分析: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恶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 ,可以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最高可以判处死刑。
引起疫情传播的,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。如果构成犯罪的会判刑 ,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不构成犯罪的,不会判刑 ,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疫情期间隐瞒疫情可以判刑吗?
我国法律规定 ,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,隐瞒逃跑的行为,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,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 ,可以“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定罪 。
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,故意隐瞒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能按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处罚。另外 ,编造 、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,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 的,也会受到刑法处罚。
根据我国刑法扬州老太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,但根据我国刑法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过失犯罪的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。而毛老太未满75周岁 ,因此不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。
今天,北京二中院针对疫情防控期间“隐瞒病情不报 ”的现象发布法律提示,法官表示 ,极端情况下,行为人可被判处死刑。
对于疫情患者其实是真正严查不能松懈,不要存在侥幸心理,在疫情期间隐瞒 ,谎报,脱离治疗的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,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没有发生疫情 ,我们一定要注意防护,注意更加严密的控制和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。但是如果一旦发现了有疫情患者或者是有疑似病例,一定要及时上报 ,否则的话。
本文来自作者[admin]投稿,不代表小活号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huojianpao.com/cshi/202503-1720.html
评论列表(4条)
我是小活号的签约作者“admin”!
希望本篇文章《四川确诊者立案(四川确诊患者)》能对你有所帮助!
本站[小活号]内容主要涵盖:国足,欧洲杯,世界杯,篮球,欧冠,亚冠,英超,足球,综合体育
本文概览:四川一居民双微信号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,其行为有多恶劣? 男子用两个微信号来隐瞒自己的行程,如果当时他患上了新冠,随时会导致病毒向外扩散,还会把病毒传染给更多的人,这一举动是非常...